一、专班组成人员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文章摘要:<正>汕府办函〔2022〕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根据《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培育我市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章关键词:
作者单位: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论文分类号:D625;R197.1